关于违纪违规、师德失范行为的检举控告及申诉须知

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及《学院劳动纪律管理办法》等法规制度,结合我院实际,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现将关于违纪违规行为的举报须知建议如下:

一、纪检监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范围

1.对学院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监察对象(学院党政领导干部、教职员工)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学院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其他依照规定应当由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的违纪违法行为。

二、纪检监察机关申诉受理范围

1.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2.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的申诉。

3.对纪检监察机关作出的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决定不服未超过申请期限(收到决定后30个工作日内),提出的申诉。

三、相关责任

根据《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有关规定,检举、控告、申诉人在检举、控告、申诉活动中必须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纪律和法律责任。

四、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

18980727799 张廷选 

15928723437 杨一茂

2.举报邮箱:

897718471@qq.com

3.信访地址:

地址:眉山天府新区视高镇大学路286号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教学楼511室(纪委办公室)

收件人:杨一茂

电话:15928723437

成信天府战略发展与管理委员会  

中共天府新区信息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年7月20日